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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资质企业越级承揽县重大项目.建筑新闻资讯

2022-07-07 17:26:38 0

腾智公司正在项目现场施工。本报记者付 强摄

  依据我国《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规定,单跨跨度27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应由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承担。然而,上高县一个单跨跨度为36米的重大项目,却交给了一个三级资质的建筑公司来施工,还办到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是怎么回事?日前,记者奔赴上高县和宜春市采访调查。

  施工单位疑似冒名领证

  南昌市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路桥公司)项目负责人彭先生介绍,今年1月1日,该公司与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下称领能公司)签订了一份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生产线建设项目施工的合同。项目位于上高工业园区,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厂区钢结构厂房、厂房基础、办公楼、宿舍楼、管网、绿化等。

  合同签订后,彭先生安排人员入场施工,并按照要求提交报建手续所需材料。岂料,4月12日,他从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上高县住建局)了解到,该项目已于3月4日颁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该证载明的施工单位不是路桥公司,而是江西腾智建设有限公司(下称腾智公司)。

  事后,彭先生才得知,领能公司在和自家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后,违背契约精神,又与腾智公司于3月份签订了一份相同的施工合同,并以腾智公司的名义办了施工许可证。

  彭先生称,在和领能公司沟通的过程中,领能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他,“有人和公司打了招呼,接下来的工程由路桥公司与腾智公司共同完成,但路桥公司拒绝了。彭先生称,他不同意共同施工的原因是,路桥公司是一级资质公司,腾智公司仅为三级资质,不符合法定施工要求。万一腾智公司施工操作不当,出现安全事故,路桥公司的责任就大了。

  4月13日,路桥公司书面向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施工单位存在冒名顶替,与实际不符,请求撤销施工许可证的函件,但至今没有得到该局回复。

  违规发证要纠错作废并追责

  从该项目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和现状可以看出,该项目一些钢结构厂房单跨跨度为36米。按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规定,应由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承担。但在项目现场,腾智公司正在施工。

  “一个县重大项目,为何要和两家施工单位签合同?腾智公司是否符合施工要求?”记者提出疑问后,领能公司两名项目负责人均拒绝接受采访,并催促记者离开。

  腾智公司负责人卢清华回应记者称,既然上高县住建局给公司颁发了施工许可证,那就是认可他们可以施工。倘若记者有疑问,应该去找县住建局。

  在腾智公司与领能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中,记者注意到,领能公司并未签字盖章。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是如何通过住建部门审核,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上高县住建局建管股股长毕鹏程表示,该项目办证事宜归县住建局下属的园区分局管理。然而,在上班时间,园区分局办公室大门一直紧闭,记者多次拨打该分局刘局长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辗转之下,记者联系了上高县住建局分管园区分局的党委委员罗先生,他称,路桥公司的“请求撤销施工许可证”的函件4月已收悉,但还没来得及回复。至于发证是否存在违规问题,罗先生避而不谈。

  由于上高县住建局没有正面回应,记者又来到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该局建筑业监管科李陶媛明确告诉记者,三级资质的腾智公司只能承接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是违法的。“如果情况属实,上高县住建局明知不符合发证条件,仍对外发证,应依法纠错作废,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李陶媛说。

  据了解,依据《建筑法》,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承包单位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同时,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记者手记

  安全生产容不得半点马虎

  长期以来,在工程领域存在这样一个怪圈:一流单位中标,二流单位进场,三流单位施工。类似的违法违规操作,不仅会危及建筑质量,容易引发偷工减料,甚至会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国家对建筑企业进行资质审定,根据其不同等级承接对应的建筑工程。然而,实际操作中,仍有个别单位把安全生产当口号,有意无意拿施工安全当成“和稀泥”。殊不知,安全生产容不得半点马虎,必须坚持久久为功、永不松懈。期待,上高县住建部门严格履职,让工程施工回到依法行政的轨道上来。

  江西日报记者 付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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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经理人网 责任编辑:tom.j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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