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获悉,按照全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专题会议的要求,今年将继续扩大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城市范围,增加17个由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派驻规划督察员。同时,由部稽查办公室负责的第五批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遴选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出了《关于协助推荐城乡规划督察员候选人的通知》(建办稽函〔2010〕238号),请各地推荐规划督察员候选人。
稽查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城乡规划督察制度是贯彻《城乡规划法》的重要举措,能够有效预防和及时制止城乡规划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保证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担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希望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名,报名的具体要求可以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建设稽查专栏(http://jcb.mohurd.gov.cn)查询并下载《督察员候选人基本信息调查表》,被聘任的规划督察员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工资性补贴,今年起,规划督察员的工资性补贴标准有所提高,具体标准可咨询所在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遴选工作将于今年9月结束,督察员经培训后,计划于10月分赴派驻城市上任。
目前,被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城市普遍表示,督察员们能够用较高的规划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各种违反规划的现象,适时提出警示,以避免规划决策的失误。督察员也普遍认为,新的岗位能够让他们继续发挥城乡规划管理经验,以监督者的身份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据了解,本次督察员选聘工作将继续从长期从事规划管理工作的退休、离岗老同志中选任,用以保证规划督察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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